近日泾阳法院速裁中心迅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速裁法官的努力下,原告当日立案,当日调解结案,原告一次性给付被告12万元。
原告王某某诉被告郑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庭立案后,迅速将该案分配到速裁中心办理。速裁中心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联系原、被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被告郑某某及家属到法院后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如果要离婚原告王某某应返还其入赘时给付的6万元,另外其入赘原告家中后,原告家被拆迁,其应当分配40平米房子,要求原告折价给付。
速裁法官与原告王某某沟通,原告坚决要求离婚,但只同意返还3万元。调解陷入了僵局,速裁法官一边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安排庭审时间,一边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被告郑某某领完传票后就离开法院。原告王某某及其父亲就相关问题继续向速裁法官倾诉。速裁法官耐心地听原告陈述的同时,向其诠释法律及并介绍相关的案例。最终原告父亲表示只要被告同意离婚,愿意给付12万元。被告郑某某接到速裁法官电话后表示同意,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即向被告支付案件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