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难忍“妻管严”,诉讼离婚求自由,法官都劝不住

因忍受不了妻子张女士在经济、生活方面的“严管”,黄先生近日起诉到化州市人民法院,请求与妻子离婚。
 
黄先生与张女士于2010年经同学介绍相识,后发展为恋爱关系。2015年12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起外出打工,开始感情还好,但是后来情况慢慢就变了,张女士不爱做家务,连洗衣、做饭这些家务活经常都是黄先生下班后再做。张女士不爱社交,也不准黄先生出去社交。黄先生原是学校特招的咏春拳教师,难免经常会有一些武术交流活动,张女士总是横加阻拦,有时还控制黄先生与父母兄弟姐妹之间的往来。
 
更让黄先生难以接受的是,张女士在经济上也“严管”,要求把工资卡交给她管理,要用钱的话就向她要,这样使得黄先生无法进行正常的一些社交活动。后来在黄先生强烈反对下,张女士同意从其每个月五千多元的工资里取出1000元给黄先生开支,但要求黄先生每个月把这些钱开支情况说明。黄先生认为,所有这一切都让自已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受到伤害,觉得自己不是在与妻子共同生活,而是在与一个陌生人生活。
 
在庭审中,被告辩称,对原告经济上生活上管严一点,也是为了这个家,不让原告外出社交和乱花钱只为了多攒点钱好早点还清买房的借款。
 
在承办法官的再三劝导下,原告还是坚决要求离婚,并表示不再原谅被告了。看到婚姻确实无法挽回,被告伤心地在离婚调解协议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双方最终和平分手。
 
法官释法
 
“妻管严”是一种“家庭软暴力”。 我国法律对“家庭软暴力”方面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妻管严”是妻子不信任丈夫,不自信的表现。“妻管严”如果持续时间较长,并确实到了让丈夫没有地位、没有价值感了,往往是婚姻走向危机的重要原因。希望爱“严管”丈夫的女士们引以为戒,多给对方一点信任和尊重,珍惜夫妻情感,共续美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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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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