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携手法院倾心调解化解离婚纠纷

             6月10日上午,信阳市息县夏庄镇法庭公开审理了因家庭矛盾纠纷引起的跨省离婚案件,在市、县妇联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丈夫朱某发认识到双方感情已破裂再无修复可能,双方和平协议离婚。最终这场跨越云南、浙江、河南三省,历时一年零两个月的离婚案圆满结案。
2006年2月,原告郑某锐(一级听力残疾)与被告朱某发经人介绍相识仅几天就在家中待客结婚,婚后郑某锐与朱某发一同先后前往上海、浙江打工,打工期间先后生育二女,均随父母在打工地生活就学。打工期间原告郑某锐与被告朱某发夫妻感情日益有矛盾并伴有长期家暴等行为。2016年12月郑某锐在亲戚董某的帮助下,郑某锐从浙江返回娘家,至今仍在娘家居住。郑某锐认为其与朱某发感情完全破裂,于2019年4月申请离婚。
 
鉴于此案涉及到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信阳市妇联自2020年5月28日收到云南省德宏州妇联法律援助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市妇联主席扶林及时召开 主席办公会专题研究,安排挂职副主席何秀霞、权益部部长赵雪艳及时给省妇联汇报情况,并与息县法院、息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息县妇联及德州妇联多次沟通,在息县法律援助中心为郑某锐申请了法律援助。鉴于时间紧又是跨省案件,息县法院积极为郑某锐开通审判案绿色通道,安排有着多年婚姻案件审理经验的主审法官审理此案,并邀请了市、县、乡妇联干部参与案件诉前调解和庭审。开庭当天,市妇联挂职副主席何秀霞、权益部部长赵雪艳一大早冒雨从信阳市赶到息县夏庄法庭展开庭前调解工作。何主席一行先是稳定双方的情绪,分析有无和好可能,虽经多方调解,但因原告要求离婚态度坚决,无奈之下案件只能进入调解离婚阶段。调解中双方就小孩抚养权问题产生了分歧,经过耐心的开导,原、被告双方的敌对情绪逐渐消融,终于解开了心结,双方各自让步,达成了共识,同意离婚,原告当庭一次性支付给被告小孩抚养费,法庭现场发放了调解协议书。
 
至此,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这起跨省婚姻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依法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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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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