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抚养权是最好的父亲节礼物” 市中院一起离婚子女抚养权案宣判

  “女儿的抚养权判给我,是我这个父亲节最有意义的礼物。”昨日是父亲节了,大朗镇的黎某早就跟朋友们约好在家里烧烤,既是给自己过节,也庆祝女儿抚养权的回归。
 
  2019年7月的一天,黎某突然收到法院的应诉材料,原来,女儿豆豆久未露面的妈妈刘女士,向法院起诉,想要回豆豆的抚养权。
 
  2019年9月,一审法院参照相关法律条款,将豆豆的抚养权判给了豆豆的母亲刘女士。但考虑到豆豆从出生一直跟着自己,且刘女士已经再婚,黎某无法想象如果失去女儿的抚养权,自己一家的日子该怎么过。于是重新收集20多份证据后,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页10000多字的调查笔录,17页的判决书,是法官和书记员对我女儿成长的高度重视。悬在我心里300多天的大石头终于落地:我终于不用和宝贝女儿分开了。”黎某感谢法官时说。
 
  据该案的承办法官邓晓畅表示,“豆豆从出生一直在黎某家中生活,妈妈刘女士陪伴豆豆时间较少,且在豆豆二月龄时,多次外出游历,五月龄时,刘女士已搬离黎某住所。现在刘女士已再婚,重组家庭能否让豆豆健康成长是个未知数,而现有证据表明,黎某非常疼爱关心豆豆,照料也细心周到。”
 
  邓晓畅表示,虽然孩子的父母已经分开,但距离不应阻隔父母对孩子的爱,黎某在抚养豆豆的同时,应当给予豆豆与刘女士充分的相处时间,不让孩子的母爱缺位。“希望双方当事人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就孩子的探望时间、教育理念、价值取向等问题进行充分、良好沟通,让父母双方都共同参与到孩子的成长当中去。”

联系人

吴永红律师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