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城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黄河新闻网朔州频道讯(通讯员 赵青梅)2017年6月29日,朔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该案涉及两个婚生子女抚养问题、巨额财产分割问题以及一对夫妻因一些个人隐私问题涉及的家庭矛盾问题。
 
        朔城区人民法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迎梅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该案在庭审前李院长就组织双方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定调解意向,但是部分细节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李院长遂进入开庭程序,庭审后李院长仍然不放弃调解,又耐心的分开当事人分别调解,一起离婚案件从上午九点一直调解开庭再调解持续到中午十二点多,法院的下班铃声早已响起,炎热的夏天、闷热的法庭,所有人的头上都早已满头大汗,最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被李院长的耐心所打动,原被告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书。李院长中午加班加点作出离婚调解书,鉴于本案原被告双方离婚案件中涉及双方的离婚原因、详细的财产情况、婚生子女的具体情况以及一些其他个人隐私问题,朔城区人民法院遂应当事人申请当即给双方当事人出具了首份离婚证明书。
 
        以往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离婚,没有离婚证,只能使用判决书或调解书及生效证明来证明双方已经离婚。离婚判决书中,经常有涉及当事人个人隐私的内容,例如夫妻离婚原因、详细财产状况等。这些信息,如果暴露极其尴尬。但是,当事人在办理户口、购房、出国、贷款等相关事务时,又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就只能拿出法院的裁判文书来证明离婚事实。这么做导致大量个人隐私也被迫暴露。
 
       适应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朔城区人民法院作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山西省试点单位,朔城区人民法院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当日申请离婚证明书,在受理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后,当天就出具了《离婚证明书》。这一证明书只显示当事人双方的姓名、年龄、住址和案件编号等必要信息,仅证明原被告双方已经离婚,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内容,隐去大量个人隐私信息。
 
       法官说,办理离婚证明书的手续简单,当事人只要向承办法官提出申请,经过法院核实,当天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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