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防妻子离婚分财产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获刑一年

       近日,江苏省宜兴法院审理一起婚姻财产纠纷案,离婚时丈夫的亲友突然拿出一张90万元和一张80万元的借条,那么法官该如何判决? 案情介绍,王某90年代初就下海经商,经济条件

不错。1993年,他和许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结婚。2011年底,由于夫妻双方发生矛盾,妻子许某第一次起诉要求和王某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但其后双方之间的关系并未得到改善,许某于

2012年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想着自己辛苦大半辈子的财产不能就这么和许某平分,王某想到了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点子。王某先后伪造了出借人为丁某、借款金

额为90万元和出借人为徐某、借款金额为80万元的借条,并指使上述两人拿着假借条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立案后,王某异常配合法院工作,对假借条的债务全部予以认可,并

主张其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将现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扣除共同债务后再进行分割。然而王某自导自演的这出剧被法官视穿,经过公安和检察机关的侦察起诉,法院判决王某虚假诉讼的行为

构成妨害作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在监狱羁押期间,许某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官评析:这本是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件,好聚好散即可。但王某出于私心,竟然采用伪造债务虚假诉讼的方式企图多占财产,浪费司法资

源、妨碍正常的司法诉讼秩序。在后期的离婚案件审理中,由于王某存在伪造证据被判刑的行为,企图在离婚诉讼中侵占财产,事实证据确凿,依法可以少分或不分,同时按照照顾女方的

权益原则,法院最终判决由许某多分得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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