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留给孩子能否反悔

          案例
 
   王先生和魏女士婚后育有一女,几年前,夫妻协议离婚,女儿归魏女士抚养。由于双方对一处共同所有的房产归属争论不休,最后决定干脆把房产给女儿,并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最晚于女儿20周岁时将自己所有的房产份额赠予女儿。协议签订三年后,王先生又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予。他认为,离婚后他并没有办理过把财产过户给女儿的手续,赠予的财产在交付前都可以撤销。但是魏女士坚决不同意。法庭上,气氛一度紧张,王先生坚持认为房产过户之前,他有权撤销赠予。检察官说法
 
   1. 夫妻协议将财产赠予孩子后,一方是否能反悔?
 
   夫妻通过协议赠予孩子的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都没有单独处分的权利,需要处分则需要双方合意。夫妻双方既然都表示将财产赠予未成年子女,撤销时也必须是双方都同意才行,在未征得作为共同共有人的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撤销赠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到本案,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未发现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婚姻的关系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在这种情况下,赠予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相关财产是否办理变更登记,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和赠予的效力。
 
   2.为什么赠予孩子的协议不可以撤销?
 
   一般情况下,赠予协议可以撤销。但夫妻因为离婚将共同财产协议约定给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应视为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赠予行为,与单纯的赠予行为性质并不相同。如果夫妻的附条件赠予不满足撤销条件,就不能撤销。《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予人可以撤销赠予:
 
   (一)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予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
 
   只有受赠予的孩子存在以上三种情形之一,赠予孩子的协议才可以被撤销。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3. 作为爱护孩子的父母,应注意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以协议方式赠予孩子有利有弊,虽然能保护孩子的利益,但是这些财产在处置上都要受到一定的制约。因此,当事人在做决定前,应当充分考虑各种结果和利弊,决定后反悔会给孩子带来更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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