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隔重洋离婚难

南湖区法院缺席审理了一起涉外离婚案,原告在南湖区,但被告却远在英国。以往审结一起涉外案件至少需要一年时间,而这次法院仅用两个半月就圆满解决了这个案子。

今年1月,当事人朱某向南湖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丈夫李某侨居英国多年,双方因长期分居,感情日渐淡漠,请求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但朱某告诉法院,李某身居国外,且本人不愿回国应诉。

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经征得双方同意,于2月4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诉讼文书寄给了李某。为证明诉讼文书系李某本人签收,法院又想到了利用互联网来确认文书已送达。2月7日,朱某与李某通过网络进行了视频对话,李某表示已经收到诉讼文书,并且同意朱某的离婚请求。随后,此段视频对话被刻录成光盘提交给了法庭。昨天,经合议庭评议,法庭作出当庭宣判,准许了原告的离婚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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