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妇女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发布 涉及婚姻继承等

丈夫对妻子拳脚相向,使用“家暴禁止令”;母子不和,儿子八年不登门;妻子结婚后患了精神病,丈夫要离婚……2014年3月3日,青岛中院召开妇女维权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中院妇女维权工作情况并公布近年来青岛法院妇女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十大典型案件涉及婚姻、继承等方面。市中院意在通过这些案例,提示广大妇女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某与曲某(女)于200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2009年曲某被诊断为分裂症,精神二级残疾。双方分居至今。曲某患病后,王某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法院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原来夫妻感情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婚为宜。如果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经无法维系,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本案中,曲某患有精神疾病尚未治愈,如王某坚持离婚,应先对曲某今后的生活作出妥善安置。否则,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贾某某5岁时,母亲病故,其父贾某再婚,贾某某一直跟随祖母李某生活,直至成年。后贾某某因事故死亡,其父贾某获得一次性赔偿金42万元。后祖母李某起诉要求贾某给付死亡赔偿金。法院判决李某分得赔偿金21万元。
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是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个难点。大多案件当事人众多且关系亲密,对于相对弱势的一方,他们不仅要经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又要遭受亲人对簿公堂的苦楚。本案中法院的判决除了依据亲属关系的远近外,还考虑了祖母李某与死者共同生活的情况,给予老年妇女一定的物质补偿,使其精神和经济两个层面获得解脱,恢复生活常态。
 
此外,十大典型案例还包括:丈夫打妻子,法院发布家暴禁止令;母子不和,儿子八年不登门,经调解最终消除隔阂;因琐事离家出走要离婚,经心理干预后双方均消除了极端想法;结婚二十年离婚,老人差点净身出户,最终法院判给老人一间房屋;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应分得死亡赔偿金;丈夫去世,儿媳想要霸占婆婆房款被判返还;夫妻离婚,谁都不要自闭症的孩子,经法官释明,双方妥善安置孩子后才调解离婚等。记者 聂鹏
相关新闻 法院妇联联手帮妇女解决家事纠纷
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青岛中院与市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化解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后,在妇女遇到家事纠纷时,法院和妇联将联手帮助解决。法院和妇联联合组建由心理咨询志愿者、专家顾问团成员参与的专案调解团队,运用心理学理论,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找准“案结事了”的突破口,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

联系人

我们的团队

查看团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