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分财产“防儿媳女婿” 防的是婚姻破裂

“防儿媳女婿”防的是婚姻破裂

3月28日,南都记者走进中华遗产库广州分库的大门,还不到上午10点,来咨询与办理遗嘱的老人已是络绎不绝。曾叔叔和老伴儿潘阿姨一大早就过来了,早在六年前他们就有了立遗嘱的想法,“报纸上有一些报道,说先人过世之后,后辈因为遗产的问题发生很多纠纷,于是我们就有了这个想法。”

二老有两个小孩,早已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兄妹两的感情很好,也并不在意父母的财产。但涉及到财产的事情,曾叔叔认为“今天没问题不代表将来没问题,还是要留个遗嘱给孩子们做为根据。“家里人都支持二老过来办理遗嘱手续,关于中华遗嘱库广州分库的相关信息还是儿子提供给他们的。当被问到儿媳女婿是否具备财产的继承权时,二老表示遗产只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夫妻没有矛盾时,财产给谁都一样,万一离婚,会是很麻烦的事情。”

对于99.93%的老人为什么会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中华遗嘱库广州分库主任庞华幸表示,“老人并不是真正地去防儿媳女婿,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子女去办理过户手续比较简单,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万一孩子的婚姻遭遇变故会产生一些财产上的纠纷。如果家庭合睦,遗产还是夫妻两个一起享用的。“

数据显示,大部分人订立遗嘱的原因是为了避免家庭纠纷和简化继承人继承财产手续,比例分别为 33.54%和 30.94%。继承人以立遗嘱人的子女、配偶、孙辈为主,房子等不动产占到了遗嘱处置财产类型的99.69%,并且绝大部分老年人并未按照法定继承将财产平分给子女。

 

独生子女继承遗产理所当然? 不 !

72岁的付先生只有一个女儿,家就住在中华遗嘱库广州分库的附近,“以前我也没有这个想法,但后来年纪大了,觉得还是要把这个事情做一下。”尽管是独生子女家庭,付先生表示也会把全部遗产留给女儿继承,但涉及遗产问题,他称“还是需要有一个法律的依据。” 也表示暂时“不考虑”让女婿同时拥有继承权,认为这么做是人的“淳朴的想法”。#p#分页标题#e#

据统计,在现存的82177份遗嘱中,有39234份来自独生子女家庭,占比 47.74%。对此,庞华幸分析,“独生子女家庭的老人逐渐意识到自己的财产不仅小孩拥有继承权,其父母以及配偶同样具备这个权利。还有就是为了简化遗产过户时候的程序,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以及子女,他们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对于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在尚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老人只有通过立遗嘱,才能指定由其子女继承全部遗产。

 

订立遗嘱宜早不宜晚

老人向来对“死亡”、“去世”有很深的忌讳,觉得很不吉利。但随着继承纠纷案件持续走高,以及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人逐渐转变观念,不再避讳立遗嘱。自中华遗嘱库成立至今,5 年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从 77.43 岁逐步下降至 72.09 岁,年龄趋向年轻化。而在广东分库立遗嘱的人中,60—70周岁的人占43.1%,甚至有0.7%未满60周岁,最年轻的年仅36岁。

根据“中华遗嘱库广东分库白皮书”公布的数据显示,广东现登记保管遗嘱17073份,仅次于北京和天津。广州地区占96.1%,其中越秀区和海珠区是订立遗嘱人数最多的两个区,分别28.3%和24.2%,广州市民订立遗嘱的意识相对较高并不断提升。

因老人无法正常书写,而不得不放弃立遗嘱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者采访当天,就有老人由于视力不好不能写字而无法办理遗嘱手续。庞华幸表示,“中华遗产库广州分库目前只支持自书遗嘱的形式,遗嘱必须由老人亲自来写,没有书写能力的老人无法在此办理相关手续,只能建议去其他合适机构进行办理“。遗嘱白皮书显示,没有遗嘱或订立遗嘱不严谨,常引发家庭矛盾。她认为,“需要办理遗嘱的老人应该趁自己身体各方面机能还好的时候尽早来办理,订立遗嘱宜早不宜晚,避免因遗产问题而产生家庭纠纷。”,这也是立遗嘱人年龄趋向年轻化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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