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属存纠纷遗产房被抵押
11月30日上午9时许,伴着冬日的暖阳,“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如约在日月广场拉开普法“序幕”。此时,广场上聚集的市民看到“公益律师”活动宣传语,纷纷上前咨询。
王先生最近被遗产继承的事弄得不知所措。“我父母于1983年先后过世,但他们未对名下的一套房产订立遗嘱。到现在4个子女也没有对该房产进行遗产分割。2005年,我发现我弟弟私自以该房作抵押在银行办理了贷款。”王先生说,现在他弟弟无力偿还到期借款,银行起诉要求以抵押的房产抵偿欠款。“我已经接到法院发出的《强制执行通知书》,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王先生很无奈。
“你弟弟用未分割的遗产房办抵押贷款,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江西民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立立耐心地说,但是,《继承法》规定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而同为继承人的你知道房产被抵押,却未在法定年限起诉,现在已超过诉讼时效。另外,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继承纠纷,不得再提起诉讼。你父亲过世至今已超过20年的最长保护期限,因此你们兄妹均不得以继承权纠纷向法院起诉。
“不过超出诉讼时效不等于权利的消灭。也就是说,你们兄妹仍然享有对该遗产房的继承权。”刘立立律师进一步解释说,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也应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因此你可尽快提出强制执行异议,主张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你父母遗留的这套房明显存在权属纠纷,但银行却同意抵押放贷,可以说是存在审查过失的。”刘立立律师提醒说。
同居女友“偷跑”带走财产可起诉
“我和女友同居3年,并生了小孩,平时我挣的钱都交给她管。但是不久前她突然丢下孩子,拿着我挣来的10多万元跑掉了,一直找不到人。”熊先生向“公益律师”肖亮斌讲述自己的遭遇。他说,事后他凭女方留下的身份证找到了她父母,不料对方声称自己的女儿不愿意跟他,如果再找麻烦就要起诉他。
“你可以起诉这名女子,同居关系的判决参照《婚姻法》处理,涉及小孩抚养问题以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亮斌说,如果不清楚对方的个人信息,可以求助于公安机关,查到对方户籍等信息后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下落不明,则可以到你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当天,活动现场接待了20多名咨询者,其中,老年人居多,涉及遗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合同纠纷等。
咨询实录
单位遗失职工档案是否应该担责?
南昌市民付先生:几年前,我申请办理单位内退,但在准备相关事宜时,居然发现单位没有我的档案。由于档案丢失导致我无法办理退休金,我该怎么办?
江西民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立立:档案应由所在单位保管。现在档案丢失了,单位存在过错,你可以要求原单位重建一份工作期间的档案,如无法办成,由此给你带来的损失,单位应承担责任。
无抚养关系继子女有无继承权?
南昌市民刘先生:我母亲留下一套价值40多万元的单位房改房。母亲的继子与我母亲不存在抚养关系,但当年参加房改时,房屋面积因母亲继子的存在而多分了几平方米。请问,母亲的继子享有这套房屋的继承权吗?#p#分页标题#e#
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亮: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若存在抚养关系的,享有与子女同样的继承权。但你母亲与继子之间不存在抚养关系,因此你母亲的继子无权继承这套房屋的产权。
朋友的宠物狗因我脱手伤人,我有责吗?
南昌市民李先生:我和朋友外出逛街,途中朋友把他养的狗交给我牵着。因我力气小拉不住狗,它挣脱狗链咬伤了路人。我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亮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对于该条规定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属于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第三人没有主观过错,那么第三人就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你的情况要看你是否有主观过错,如果没有,则没有赔偿责任。
公民的法定出生日期怎样确定?
南昌市民刘先生:我的孩子是7月15日出生,但医院的接生证明上记载的是7月16日,出生证明上记载的是7月17日,孩子的户口本上登记的是7月21日。那么我的孩子的法定出生日期到底应该是哪一天?
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景:您的孩子法定出生日期是7月21日。认定公民法定出生日期的标准首先为户籍证明,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停车场贴免责声明能免责吗?
南昌市民陶先生:我交了停车费并索要了发票,但等我购物归来车却不见了。停车场工作人员说停车场贴有“只收占地费,不负责保管车辆”的申明,拒绝担责。请问,停车场能以此申明免责吗?
江西艾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亮:停车场的免责申明属于格式条款,《合同法》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停车场收取了你的保管费,表明你与停车场的保管合同成立。你的车因停车场保管不善而丢失,停车场不能以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