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诉讼情绪失控 灵川法院大圩法庭化解

2019年1月9日上午,大圩法庭处理了一起突发事件,及时制止了违法行为的发生,获得了当事人及律师的称赞。    

  曾某与唐某于2018年1月登记结婚,唐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出狱后性情暴躁,双方感情不佳,常常因为琐事发生争执,且未生育小孩。2019年1月9日一早,曾某与唐某因离婚事宜再次发生争执,双方前往大圩法庭途中争执不断扩大,以致唐某控制不住情绪在大圩法庭院内追逐曾某及其委托代理律师。大圩法庭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阻隔在双方当事人中间,并适当安抚唐某情绪。待唐某情绪稳定后,法庭工作人员将其带至法警值班室进行了训诫,要求其不得再有不当言行。

  经过进一步了解,大圩法庭引导当事人进行立案,并且当庭组织双方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改过自新,不再做冲动的行为,希望得到原谅。而曾某也认识到自己要求离婚过于草率,愿意再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暂时不要求离婚。至此双方的矛盾得以缓解,避免了矛盾扩的扩大化。大圩法庭及时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使双方都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得到了双方当事人及律师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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