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为先孩子稍后 九五后小夫妻闹离婚

哇,这个离婚案件原告年纪比我还小”,看到诉状第一眼的同事发出了这样的感慨。现在离婚纠纷案件的主力军跨越六零后直到九五后,而且现代人越发“敢作敢为”,年轻的法官助理们也见怪不怪。

原告江某是个九五后,跟九零后被告王某自由恋爱后结婚,两人恋爱加结婚一起生活了六七年,庭审中王某多次表明自己不同意离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法官进一步了解到江某起诉离婚的原因是王某不肯要孩子,而江某认为结婚已有两三年,生育下一代是家庭生活的必经环节。王某因为近年事业不顺,认为自己应当先建立一定的经济基础才考虑生孩子,就因为这个分歧,两人闹上了法庭。

法官认为,江某与王某自由恋爱后结婚多年,夫妻感情基础深厚。为生育下一代的问题产生分歧不致夫妻感情破裂,于是耐心地劝说二人。“作为妻子,理应体谅王某,三十而立的年纪以工作为重说明王某有上进心,且你丈夫一再表明不愿意离婚,说明他对你用情至深”,承办法官苦口婆心地说到。然后劝导王某,注重事业发展的同时也要考虑家庭,要学会平衡其中的关系才能更好的发展。

经过一番劝说,终于解开了江某与王某的心结,两人重归于好,江某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于是这个屈子祠法庭今年受理的年龄最小的当事人离婚案件得到了完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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