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内出轨还起诉离婚

    “终于讨回公道了!”李梅拿到判决书时感慨地说。李梅的丈夫薛凡婚内出轨并提出离婚,双方对财产分配产生分歧,最终法院判决李梅多分房产并获得精神赔偿。上海市一中院法官指出,对婚内出轨并有确凿证据证实的男方应认定为过错方,并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和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加以体现,以切实维护无过错女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李梅的丈夫薛凡是一名企业高管,2011年结婚时夫妻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总价275万元的住房,其中薛凡出资215万元,李梅出资30万元,剩余贷款30万元由薛凡付清。次年,儿子出生。婚后,薛凡因升职被派到外地工作,很快与一个叫吴燕的女士开始了婚外恋。2013年5月,两人开始同居。此后薛凡一直背着妻子与吴燕住在一起,只在周末回家。后来,薛凡另觅新欢,向吴燕提出分手。气愤的吴燕找到李梅,给她看了两人在一起的确凿证据,并鼓动李梅一起去控告薛凡犯有重婚罪。蒙在鼓里的李梅这才知道,丈夫背着她同别的女人已经生活了三年半。善良懦弱的李梅想到年幼的儿子便奉劝吴燕作罢,但这件事导致夫妻关系急剧恶化,双方摩擦不断、矛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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