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失踪 离婚后的她得承担前夫的债务吗?

“两年前,我已和丈夫离婚。按我们当时的口头协议,各自承担自己名下的债务,现在债主因找不到我前夫本人,就向法院起诉,要我还这笔钱。我想问一下,我应不应该承担?”昨日,市民刘女士通过早报法制在线QQ群(242525034)留言称。
 
就此,记者咨询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夫妻离婚时的债务分担约定对你们夫妻有约束力,但并不能约束不知情或不同意的债权人。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债务,且在时效范围内,债权人起诉你,你还是要承担偿还责任的,但是承担后有权依据离婚协议向你前夫追偿。”
 
因为类似的事情比较多,在这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大家,夫妻间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约定处分,但是这种约定在未得到债权人同意或认可的情况下,不能免除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的连带偿还义务,这是对内对外的两层法律关系,在离婚时夫妻双方要对此有明确认识。如果担心将来发生意外,最好在离婚时把相关债务清偿或与债权人达成债务在离婚后由哪一主偿还的书面一致。“目前确实发生过夫妻双方利用离婚规避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利用合法或不合法的债务侵犯夫妻另一方的合法利益的相关事件,对此类问题要有清醒的认识、合理的规避方式。”该工作人员说。记者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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