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因婚前贷款所购房产吵了半年

本报讯 两口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婚前所购的商品房尚欠16万元的贷款,两家人为这套房产吵了整整半年。前天,在民警的协调下,两家人将财产分割清楚,最终握手言和。
 
小杨在新疆从事石油勘探工作,2010年,在亲朋好友的撮合下,小杨和家住在蔡甸的女孩小甜相识并结了婚。 婚前,小杨家贷款在蔡甸一小区购买了一套90多平方的商品房。 婚后,由于小杨长期在外不能回家,夫妻之间缺乏沟通感情破裂,于2012年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前所购商品房归女方所有,所剩的16万元贷款由女方偿还,女方同时支付男方10万元。
 
由于小杨家人认为小甜答应支付的10万元迟迟不到位,便跑去将房子的门锁撬了,小甜家人则跑到小杨家人所住的小区大吵大闹。就这样吵吵闹闹折腾了半年。
 
前天,小杨刚刚从外地回来,两家人又为此吵了起来并打110报警,蔡甸派出所民警李武作接到报警后赶到了小杨家。李武作将小杨和小甜单独喊到了房间,让他们谈谈自己的想法,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让他们做双方家长的思想工作,最终两家人答应房产归男方所有,并补偿女方18万元,女方陪嫁的家电由女方搬回,两家人争执了近半年的财产分割最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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